行政监察专员(Ombudsman)是指当面对行政官员的违法行为或不当的行政处分而蒙受损失的被害人提出救济申诉时,可以在一定权限范围内开展调查并敦促整改,从而保护市民基本权益的人。
这项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如今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实施。行政监察专员独立行使监察权,从公平角度出发,防范因误用或滥用行政权力而侵犯市民自由和权益的情况,并对此进行适当管制,一旦出现相关问题,将积极谋求解决方法、改善制度。
瑞草区于2023年成立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目的是处理瑞草区厅及其所属机关相关的区民信访投诉内容,进一步独立执行改善不合理行政制度的工作,从而为区民提供权益救济服务。
信访投诉的流程是“申请·受理 -> 调查·报告 -> 审议·表决 -> 信访回复”。行政监察专员将根据上述流程独立开展调查审议,经协商后向行政部提出整改意见等。
姓名及联系方式 | 业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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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局局长 娜花园
☎+82-2-2155-6057 |
○ 总管行政监察专员事务局业务
○ 行政监察官及机关(部门)协议等 |
调查官 金孝贞
☎+82-2-2155-6062 |
○ 行政监察专员调查等活动支援
○ 定期例会·临时会议的准备及管理(会议资料及填写会议记录等) ○ 信访服务综合评价指标管理 |
调查官 徐建浩
☎+82-2-2155-6058 |
○ 行政监察专员调查等活动支援
○ 制定年度运营计划 ○ 公布·运营事项报告(官网、议会等) ○ 对外合作(填写区议会等外部机关相关材料) |
调查官 李恩周
☎+82-2-2155-6059 |
○ 总务
○ 行政监察专员调查等活动支援 ○ 信访投诉的受理·指定 ○ 宣传工作(官网管理、编写报道材料等) ○ 世界行政监察专员协会(IOI,International Ombudsman Institute)活动相关事项 |
各位瑞草区民,大家好!
感谢您访问瑞草区行政监察专员网站。
瑞草区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成立于2023年,旨在独立调查、公平解决因瑞草区的违法或不当行政作用,或者不合理的管理及制度等对瑞草区民造成的困难,从而保护区民权益。
瑞草区的全体公务员每天都在诚心诚意地为区民提供信访服务。但有些情况还是会需要更公平、更客观的调查,或者在利益双方当事人之间调解矛盾,甚至是有必要对惯例或制度进行改善,这时就需要行政监察专员从区民的立场出发,解决问题。
我们的每一位行政监察专员今后将积极听取区民需求,通过解决信访投诉问题、改善不合理制度等方式,保护区民权益,进而把瑞草区区政打造成为全韩国的楷模。今后还请各位区民多多关注,积极使用行政监察专员制度。
谢谢!
瑞草区行政监察专员主要负责处理与瑞草区及其所属机关的违法、不当行为或者消极处分(包括事实行为及不作为行为),以及因不合理行政制度而侵犯居民权利或对区民造成困难、负担等情况的相关信访工作。
瑞草区行政监察专员应自下发或收到信访申请表之日起60天内完成处理工作,但如有合理事由,可以延长上述期限,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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